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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算机科学与技术学院指标分配和排名细则

发布时间:2017-09-08     字体:[增加 减小]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学院指标分配和排名细则

 

 

1根据学校的分配名额(及备选名额),按照本届各专业的人数比例进行A类指标分配如下:

 专业  人数  指标分配数 推荐人数 1*1.2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  197  15  18
 软件工程  201  15  18
 物联网工程  69  5  6
 软件工程试点班  31  8  10

 

2.推荐按照各个专业综合排名如下:

   总分 = 三年必修课程平均学分绩+附加分(A类累计不超过5)

   三年必修课平均成绩由教务系统直接导出,并由教学办审核;综测排名由学工办负责审核;附加分按照学校《关于开展推荐2018年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研究生工作的通知》执行,由本人提出,教学办最后确认,并反馈给学生确认。

 

3.凡是符合学校《关于开展推荐2018年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研究生工作的通知》要求的B类学生,教学办及学工班负责审核材料真实性,确认后,全部上报教务处。

 

4.申请B类学生,材料中如有论文者,应由推免工作小组讨论审定,论文是否符合推荐申报要求,并决定能否上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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