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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发院】关于2018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申请与结题有关事项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7-12-08     字体:[增加 减小]
 各教学科研单位:
根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关于2018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申请与结题等有关事项的通告》(国科金发计〔2017〕116号)精神和要求,现将我校2018年度基金申请与结题工作通知如下: 
一、基金申请
(一)项目类别
1.2018年度集中接收申请的项目类型:面上项目、重点项目、部分重大项目、部分重大研究计划项目、青年科学基金项目、优秀青年科学基金项目、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项目、创新研究群体项目、地区科学基金项目、海外及港澳学者合作研究基金项目、部分联合基金项目、国家重大科研仪器研制项目(自由申请)、数学天元基金项目、重点国际(地区)合作研究项目和外国青年学者研究基金项目等。
2.不在集中接收申请范围的部分项目类型,项目指南将另行公布。对于随时接收申请的国际(地区)合作交流等项目,申请人应避开集中接收期提交申请。  
(二)政策变化  
2018年对重点项目和优秀青年科学基金项目开展无纸化申请试点。申请时依托单位只需在线确认电子申请书及附件材料,无需报送纸质申请书。项目获批准后,在提交《资助项目计划书》时再补交申请书的纸质签字盖章页(A4纸),其签字盖章的信息应与电子申请书保持一致。
(三)项目申报
1.申报方式
(1)各类型项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申请书》(以下简称申请书)一律采用在线方式撰写。申请人应认真阅读《国家自然科学基金条例》、《国家自然科学基金资助项目资金管理办法》(附件1)、《项目资金管理有关问题的补充通知》(附件2)、《2018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指南》(2017年12月底发行,请关注主页通知)和相关类型项目管理办法,于2018年1月15日后登录科学基金网络信息系统(以下简称ISIS系统;没有系统账号的申请人请向本单位科研办申请开户),按照各类型项目的撰写提纲及相关要求撰写申请书。
(2)申请人应根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资助项目资金管理办法》、《项目资金管理有关问题的补充通知》的有关规定,以及《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预算表编制说明》(附件3)的具体要求,按照“目标相关性、政策相符性、经济合理性”的基本原则,认真据实编制经费预算。多个单位共同承担一个项目的,项目申请人和合作研究单位的参与者应当分别编制项目资金预算,经所在单位审核后,由申请人汇总编制。
(3)申请人完成申请书撰写后,在线提交电子申请书及附件材料,下载打印最终PDF版本申请书,并保证纸质申请书与电子版内容一致。申请人应及时向依托单位提交签字后的纸质申请书原件以及有关证明信、推荐信、承诺函和其他特别说明要求提交的纸质材料原件等附件。
(4)申请人及主要参与者均应使用唯一身份证件申请项目,曾经使用其他身份证件作为申请人或主要参与者获得过项目资助的,应当在申请书中说明。
2.申报材料
各单位报送的申报材料包括:
(1)《国家自然科学基金申请书》一式两份;
(2)《武汉理工大学2018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形式审查明细表》(附件4);
(3)《武汉理工大学××单位项目申报汇总清单》(附件5)。
申请人如果存在下列情况需另附其他材料:
(1)申请人如果不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职称)或者不具有博士学位,需要有2名与其研究领域相同、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职称)的科学技术人员推荐信,并加盖所在单位公章,作为附件随纸质申请书一并报送。
(2)正在攻读研究生学位的人员(科学基金接收申请截止日期时尚未获得学位)不得作为申请人申请各类项目,但在职人员经过导师同意可以通过受聘单位申请部分类型项目,同时应当单独提供导师同意其申请项目并由导师签字的函件,说明申请项目与其学位论文的关系,承担项目后的工作时间和条件保证等,作为附件随纸质申请书一并报送。在职攻读研究生学位的人员可以申请的项目类型包括:面上项目、青年科学基金项目、地区科学基金项目及部分联合基金项目(特殊说明的除外),但在职攻读硕士研究生学位的,不得申请青年科学基金项目。
(3)正在博士后流动站或工作站内从事研究的科学技术人员,可以申请的项目类型包括:面上项目、青年科学基金项目、地区科学基金项目,不得申请其他类型项目。该类人员申请项目时,应当提供依托单位的书面承诺,保证在项目资助期内在站工作或出站后留在依托单位继续从事科学研究,填写《在站博士后申请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承诺书》(附件6)作为附件随纸质申请书一并报送。
(4)正在申报或承担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的负责人,不得作为申请人申请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已经结题的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负责人,申请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时,应当提交由全国哲学社会科学规划办公室颁发的《结项证书》复印件,加盖依托单位公章后,作为附件随纸质申请书一并报送。
(5)重点国际(地区)合作研究项目,除提交中文申请书外,还需要提供英文申请书、合作协议书、合作者在所在国(或所在地)主持与申请项目内容有关的研究项目证明材料或近3年发表的与申请项目内容有关的论文、外方合作者针对英文申请书的确认函。以上材料作为附件随纸质申请书一并报送。
3.推进时间节点
(1)2017年9月20月,召开全校动员大会暨专家辅导报告会;10月18日,召开余区专场动员会;
(2)2017年10月-12月,各单位动员、组织研讨、专家作辅导报告;申请人查阅资料、调研、查新,撰写《申请书》;各单位组织专家,围绕科学问题、创新点等对《申请书》组织研讨或专家评审;
(3)2018年1月10日前,召开科研院长会议,各单位科研负责人汇报基金申报工作组织和进展情况;
(4)2018年1月19日前,申请人反复修改提炼;重点围绕:标题、摘要、科学问题、创新点、研究方案、技术路线、研究基础等方面;各单位将《申报清单》和完整的《申请书》报科发院;
(5)2018年2月25-28日,各单位组织专家对《申请书》进行第二次审阅,并提出修改建议,申请人对《申请书》定稿,并逐条认真填报《形式审查表》;
(6)2018年3月1-8日,各单位对申请材料形式审查,申请人于2018年3月8日(周三)16:00以前在线提交正式版,并将纸质版交各单位科研办;
(7)2018年3月8日16:00校内申报系统关闭,逾期不予受理。
(四)注意事项
1.各单位应对本单位申请人所提交申请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和合规性进行审核,并在规定时间内将申请材料报送科发院。
2.自然科学基金委将于2018年5月5日前公布申请项目初审结果。
二、项目结题
项目负责人应认真阅读《国家自然科学基金资助项目研究成果管理办法》《资金管理办法》和相关类型项目管理办法,根据项目的完成情况,实事求是地撰写《国家自然科学基金资助项目结题/成果报告》(以下简称结题/成果报告),并保证填报内容真实、数据准确,注意知识产权保护,不得出现国家《科学技术保密规定》中列举的属于国家科学技术秘密范围的内容。
1.项目负责人登录信息系统,按要求撰写结题/成果报告并将附件材料电子化后一并在线提交,下载并打印最终PDF版本结题/成果报告,于2018年2月25(周日)17:00以前由所在单位集中将纸质结题/成果报告原件一式2份(不含附件材料)报送至科发院,项目负责人应保证纸质结题/成果报告内容与电子版一致。
2.项目负责人应根据《资金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以及《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资金决算表编制说明》的具体要求,会同科研、财务等部门及时清理账目与资产,如实编制《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资金决算表》,确保决算数据真实、准确,资金支出合法、有效。有多个单位共同承担一个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和合作研究单位的参与者应当分别编制项目资金决算,经所在单位审核后,由项目负责人汇总编制。
3.项目负责人撰写结题/成果报告时,请不要将待发表或未标注国家自然科学基金资助和项目批准号等的论文列入结题/成果报告;不要直接复制论文内容作为结题/成果报告内容。
4.自然科学基金委在准予项目结题之后,将在科学基金共享服务网(npd.nsfc.gov.cn)及国家科技报告服务系统(www.nstrs.cn)上公布结题/成果报告全文。
    三、项目进展报告
项目负责人使用原有的用户名和密码登录信息系统,按要求在线撰写《国家自然科学基金资助项目进展报告》,于2017年12月31日(周日)17:00前确认提交,无需提交纸质材料。对未按规定提交进展报告的,按有关规定处理。请不要将待发表或未标注国家自然科学基金资助和项目批准号等的论文列入进展报告。
联系人:刘声陵  万翔;电话:87214969;邮箱:jck@whut.edu.cn
       地   址:西院东品2号楼104室。
 校内国家自然科学基金qq交流群:389670810
附: 1.《国家自然科学基金资助项目资金管理办法》
2.《项目资金管理有关问题的补充通知》
3.《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预算表编制说明》
4.《武汉理工大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形式审查明细表》
5.《武汉理工大学××单位项目申报汇总清单》
6.《在站博士后申请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承诺书》
    科学技术发展院
  2017年12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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